中国环境环护产品的前身为国家环境保护部实施的环保产品认定。1996年,根据国务院赋予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的职能,开创了我国环保产品认定制度;2000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关于调整环保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环保产品认定工作委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进行;2005年,为适应国家新的制度的需要,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建了中环协(北京)中心,承担环保产品取证工作。
环保产品取证的模式:
产品检验+工厂质量体系检查+证后监督
产品检验依据国家相关环保产品标准
工厂质量体系检查依据<工厂质量能力保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