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由住建部等五部委提出的《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超过40%,获得绿色建材标识是企业参与重大项目/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以及进入大型甲方合格供应商等的必要条件和招投标的加分项
产品条件
1).申报评价的技术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产品属于绿色节能型产品并已稳定批量生产;
2). 申报的技术产品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获得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估证书、推广项目证书的产品优先评价;
3).企业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和工程实际应用,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4).申报产品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应用安全和工程质量事故。